□本報通訊員李麗崔守躍
  □本報記者張亮文/圖
  面對沖卡車輛,他勇敢地迎了上去。被撞昏迷11天醒來後,第一句話是“我要去工作”。
  40歲的河南省林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隊二中隊民警陳紅魁此前一直默默無聞,他用14年的從警生涯,實踐了一名公安民警對平凡的超越。
  1月15日晚,陳紅魁和二中隊中隊長李海峰各帶一組設卡盤查可疑車輛。當李海峰示意一輛越野車停車接受檢查時,喝了酒的司機卻沒有停下來。
  “有人要闖卡!”在另一道設卡的陳紅魁意識到這一點,馬上趕來增援。
  司機突然加大油門,繞過車右前方的李海峰向前衝去,陳紅魁絲毫沒有畏懼,從左前方趕過來舉起警棍示意對方停車。一剎那,陳紅魁的頭猛地撞到車前擋風玻璃上,整個人飛過車頂,重重摔在路邊。
  “找到肇事車輛的時候,擋風玻璃破了一個大洞,紅魁的警棍落在了車裡,他身上戴的執法儀至今沒有找到。”李海峰心情沉重地回憶說,當時陳紅魁的身軀就像一面盾牌。
  經醫院診斷,陳紅魁頭部枕骨骨折、腦組織挫傷、蛛網膜下出血,隨時都有生命危險。
  “趕緊!攔住!”昏迷中的他仍在使勁喊,四五個人都摁不住。“海峰一個人不夠,我得去工作。”這是陳紅魁做完顱腦手術昏迷11天之後清醒過來說的第一句話。
  關鍵時刻的抉擇,絕不是偶然。“在派出所4年,陳紅魁多次冒著生命危險抓逃犯,碰到困難從不退縮。”曾是陳紅魁同事的民警徐林江說,2011年,有次追捕逃犯時,當地群眾好心幫忙,一名群眾冒失地用菜刀差點砍在他的額頭。事後,同事們感到後怕,陳紅魁卻只是淡淡地說了一句,“當警察都可能碰上這樣的事”。
  民警在執法中遇到親友說情並不少見,特別是在交警這個被人稱為“伸伸手就能拿到錢”的崗位上,在堅守公正過程中,最難的是要面對親情、人情和複雜的人際關係。
  “太較真,不會變通,最不講情面。”周圍人都說陳紅魁認死理、難說話。在他的字典里,不允許有“特權”二字存在,領導群眾一個樣,大車小車一個樣,同一違法行為一個樣。
  2010年,在市區集中巡查中,陳紅魁所在的組查扣了一輛無牌車輛,車主說車牌照在家,忘了懸掛,並找領導求情。身為組長的陳紅魁拿著法律條文放在領導的辦公桌上,領導被他這種執著精神折服了,讓陳紅魁依法辦事。
  熟悉他的人知道,他不是不通人情,他通的是“大人情”。這種人情,是對百姓疾苦的關心,是對人民群眾的大愛,是對同事的真正關愛。
  “吃錯了藥可以洗胃,如果執錯了法可要害人害己。”他深知,發現和糾正一起違法行為,就減少一分事故隱患,增加一份群眾出行安全。
  陳紅魁處理的大小肇事案件成千上萬,件件達到案結、事了、人和,從來沒有接到違法違紀的任何投訴和舉報,沒有辦理過一起冤假錯案。
  在最偏遠的五龍派出所,陳紅魁長年以所為家,4年只回家8次。在交警大隊最遠的臨淇中隊,他數次回縣城開會都過家門而不入。妻子這樣說他:“中隊才是你的家,家只是你的旅店。”雖然不無抱怨,但卻是陳紅魁工作和生活的形象寫照。
  本報林州(河南)4月2日電
  (原標題:陳紅魁:血肉之軀擋住沖卡汽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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